《宗教在社會上的影響》
L. 羅恩 賀伯特著
(續)

當然,如果一個人在某件事情上吹毛求疵,這暗示如果他可以的話,他希望並一定會為此做某些事。如果一個人不喜歡犯罪、殘暴、不公正以及社會暴力,他可以為此做某些事。他可以成為一個志願牧師並且幫助教化社會,藉由灌輸信任、禮節、誠實及寬容,帶給社會良心、仁慈、愛以及免於痛苦的自由。

簡單地說,在這憤世嫉俗日益增加及希望漸失的世界裡,一個志願牧師可以實現宗教的定義。

讓我們再來看看宗教的定義。

一個社會想要生存地很好,至少必須具備像警察數目一樣多的志願牧師。簡而言之,宗教可以被定義為對靈魂個體的相信, 更廣泛地,宗教可以被定義為一種信仰及實踐的系統,利用它,人們想盡辦法解決人類生活最終的問題。有宗教信仰的特質意味著二件事情:第一、相信存在有邪惡、痛苦、迷惑以及不公平的基本事實;第二、一系列的方法及相關的信念,讓人類深信可以因此獲得拯救。

因此,一個志願牧師是一個藉由為他人的生活重新帶來目標、真理及靈魂價值觀的方式,義務協助他的同胞的人。

一個志願牧師不會對痛苦、邪惡、不公正的存在現象視而不見。相反地,經由訓練,他可處理這些事情並且幫助他人在這方面得到解脫並擁有新的力量。

志願牧師是如何造成這些奇蹟呢?基本上,他使用了山達基的技術為他自己、家人、團體、朋友、同事及全人類改善現況。

一個社會想要生存地很好,至少必須具備像警察數目一樣多的志願牧師。一個社會只會在它所致力最多的那一方面得到回饋。將重心集中在靈魂價值觀的提升上,而不是犯罪上,人類將會有一個嶄新的明天。